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昌)地征〔2025〕11号),涉及北七家镇东三旗村、天通苑北街道太平庄村。
01、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昌)地征〔2025〕11号-1)
因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北七家镇东三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142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三旗村,项目用地范围为东至立汤路,南至现状道路南边界,西至现状道路西边界北至现状道路北边界。
(二)土地现状
鉴于我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同,地类变更不影响征地补偿标准,若因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等原因,导致地类与本公告不同的,不再重新发布公告,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15〕7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该项目需征收北七家镇东三旗村集体土地4.1423公顷,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昌政发(2021〕9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人民币22万元/亩,共计1366.86万元。
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8:2.经初步测算,涉及社会保障费用约为2301万元,最终发生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据实支付费用。
该项目需将北七家镇东三旗村19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9人,超转8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学生2人。
本项目地上附着物为房屋、树木等,相关补偿事宜按照《关于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具体以签订的补偿协议为准。
0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昌)地征〔2025〕11号-2)
因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天通苑北街道太平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498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太平庄村,项目用地范围为东至立汤路,南至现状道路南边界,西至现状道路西边界,北至现状道路北边界。
(二)土地现状
鉴于我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同,地类变更不影响征地补偿标准,若因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等原因,导致地类与本公告不同的,不再重新发布公告,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15]7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该项目需征收天通苑北街道太平庄村集体土地5.4984公顷,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昌政发(2021〕9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人民币25万元/亩,共计2062万元。
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8:2.经初步测算,涉及社会保障费用约为3594万元,最终发生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据实支付费用。
该项目需将天通苑北街道太平庄村57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43人,超转7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学生7人。因征地范围内无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故不涉及相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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