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
天津拆迁户不同意房屋拆迁补偿怎么办?
更新时间:6 天前阅读:

天津城市更新与基础设施建设中,房屋拆迁补偿纠纷频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天津市2025年最新政策,被拆迁人若对补偿标准、范围或程序存异议,可通过协商、复核评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本文结合最新法规与典型案例,系统梳理维权路径,助力被拆迁人合法争取权益。

一、协商与复核评估:维权的第一道防线

协商谈判的法律依据与技巧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若被拆迁人对补偿方案存异议,可主动与拆迁方协商。协商需注意三点:

明确诉求:整理补偿标准、范围、支付方式等核心异议点;

留存证据:录音、录像、书面沟通记录需完整保存;

法律支撑:引用《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第十九条,要求补偿金额不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复核评估与鉴定的法定程序

若对评估结果存疑,可依据《条例》第十九条申请复核评估或专家鉴定:

复核评估:向原评估机构提出,需在1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

专家鉴定:对复核结果仍不满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需在10日内提交材料。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律维权的双重保障

行政复议的适用情形与流程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被拆迁人可自知道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

申请对象:向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区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交;

材料清单: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补偿决定书、复核评估结果等;

复议结果:复议机关需在60日内作出决定,可维持、撤销或变更原决定。

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与审理要点

若复议未果,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提起诉讼:

起诉期限:直接起诉的,需在知道补偿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

管辖法院: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审理重点:法院将审查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包括程序是否合规、评估是否公正、补偿是否合理。

三、典型案例:天津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司法实践

案例一:评估结果争议案

案情简介:河东区被拆迁人李某对评估机构确定的房屋价值不满,认为未考虑装修与附属设施价值。

维权路径:李某先申请复核评估,后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最终法院判决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补偿金额增加15%。

法律依据:《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第二十条,要求评估机构综合考虑房屋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

案例二:拆迁补偿程序违法案

案情简介:南开区被拆迁人王某未收到书面补偿决定,房屋即被强制拆除。

维权路径:王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定拆迁方程序违法,判决撤销补偿决定并重新作出。

法律依据:《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实施房屋征收需先补偿、后搬迁。

案例三:补偿标准过低案

案情简介:红桥区被拆迁人张某认为补偿金额低于周边市场价,拒绝签约。

维权路径:张某通过行政诉讼,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评估,最终补偿金额提高20%。

法律依据:《条例》第十九条,补偿金额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四、法律建议:天津房屋拆迁补偿维权的注意事项

证据收集的全面性

保留房产证、土地证、补偿方案、评估报告、沟通记录等原始材料;

对房屋现状、附属设施、室内物品进行拍照或录像,并制作清单。

维权时限的严格把控

复核评估申请需在10日内提交,行政复议需在60日内申请,行政诉讼需在6个月内提起;

逾期将丧失法律救济权利。

专业律师的协助作用

律师可协助分析补偿方案合法性、制定维权策略、起草法律文书、参与庭审辩论;

尤其适用于复杂案件或涉及多方利益的纠纷。

结语

天津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需以法律为基石,以证据为支撑,以程序为保障。被拆迁人应通过协商、复核评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路径,合法争取权益。同时,需严格遵守时限要求,保留完整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唯有如此,方能在城市更新中实现公平补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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