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房屋拆迁,依据的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方案。其中存在不少不公平和不公正的规定,比如有些地方将房屋拆迁安置对象就定为“登记在籍的常住农业人口”,排除了很多应当受到安置的人口,比如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平山村刘庄的刘女士,就因为外出打工未在刘庄村正常居住生活没有登记在籍的常住农业人口,就被排除在安置对象范围之外。
在2011年初,淮北市人民政府委托烈山区政府进行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刘女士所在的古饶镇刘庄因经济开发区建设的需要,被列入征收范围内。刘女士是该村村民,于1969年12月出生于平山村××自然村,1993年出嫁至古饶镇况楼村陈路口庄,其离婚后冒用他人的身份证长期外出打工。1996年刘庄生产队调整土地时,刘女士的承包地全部被收回。自1996年后,刘女士未在刘庄村正常居住生活,在该村无房产和土地。2012年12月,淮北市公安局经调查了解刘女士基本情况后,于2013年11月5日为刘女士补办了户籍。
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烈山区政府受淮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对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工作。该区域的补偿标准和方案是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新区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淮政办[2011]19号)及《附件》的规定,该文件规定被安置对象是人口核查登记截止日期之前的公安机关在册的常住农业人口。因刘女士户籍于2013年11月5日才补办登记入户,在人口核查登记截止日期之前刘某某还不属登记在籍的常住农业人口,在该村既无房产又无承包地,不能享受征收安置补偿待遇。
刘女士最终上诉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和二审判决。该院认为根据国务院于2006年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确实保障农民工的民主政治权利,村民委员会在决定涉及农民工重大权益的事务时,应当及时通知农民工本人,并通过适当方式行使民主权利。该意见虽然不是行政法规,但其宗旨明确传递出,不能因为农民工长期在外务工没有“常住”为由,剥夺其所应享有的村民待遇的政策导向。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方案《附件》中,已将“就读大中专之前为本村村民的在校学生以及参军前为本村村民的现役军人”纳入了核查人口的范围,而把合法外出务工人员排除在核查人口范围之外,显属同等情形区别对待,不符合“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因此,刘女士应当享受征收安置补偿待遇。
“公平平等”是法律的应有之义,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拆迁补偿方案如果不符合该项原则,那么这个政策和方案就不合法,应当修改或撤销。通过上述案例,广大的被拆迁人应当更加有信心对不公平的拆迁补偿说“不”!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
2020-10-16
2020-10-16
2020-09-27
2020-10-19
2020-10-26
被拆迁人认为补偿标准低于周边市场价,或对“合法建筑”与“违建”的认定存在异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要求补偿“公平、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2025-05-30
安徽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常引发纠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安徽省土地管理条例》,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金额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若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通过行政诉讼维权
2025-05-29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静安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履行与赔偿支付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确保被征收人及时获得赔偿。支付时限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安排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2025-06-09
在保定市,拆迁补偿款是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然而,部分被拆迁人在完成拆迁后,却遭遇拆迁补偿款迟迟未到账的困境。面对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应该如何寻求帮助呢?
2025-05-26
2025江苏无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指南:程序、证据与策略随着无锡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日益增多。根据《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无锡市
2025-06-05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
地铁线路: 2号线北京站B(东北)口出,1号线C(西南)口出
公交线路: 1路、52路、142路8站北京站口东站下车;20路北京站东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