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汾市“十四五”城乡建设规划中,拆迁协议签订环节成为矛盾高发区。2025年临汾中院数据显示,因协议条款模糊引发的诉讼占比达37%。本文以霍女士维权案为切入点,解析协议签订中的法律要点。
典型案例:强制清表背后的协议陷阱
2021年临汾某县霍女士的承包地被强制清表,县政府辩称“清表主体是企业”。法院审理发现,协议未明确实施主体,且未约定“先补偿后拆迁”条款。最终判决确认县政府行为违法,霍女士获赔土地价值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48万元。此案暴露出协议中三大常见漏洞:
实施主体模糊(谁拆迁?谁补偿?)
支付条件后置(“验收后付款”变“先拆后补”)
违约责任缺位(逾期交付仅按银行利率计息)
法律红线:协议必备的七大条款
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及临汾市住建局2025年指南,合法协议必须包含:
主体资格条款:明确拆迁方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规避“临时指挥部”等非法人主体。
补偿明细表:分项列明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禁止“打包价”条款。
支付时间轴:货币补偿需在交房后30日内到账,产权调换需约定过渡期不超过24个月。
争议解决机制:约定仲裁条款或明确管辖法院,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干预。
违约责任量化:逾期交房每日按补偿总额的0.05%支付违约金,超过6个月可解除协议。
证据保全条款:要求拆迁方对房屋现状进行360度视频取证,并由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政策衔接条款:明确“本协议补偿标准不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第XXX号令规定”。
风险防范:农民签约的“三查三问”
查文件效力:要求出示《建设用地批准书》《征收补偿方案》,并登录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核验真伪。
问补偿构成:警惕“奖励金”占比超过30%的协议,此类条款可能掩盖补偿标准偏低的事实。
验实施能力:对开发商背景进行尽调,重点核查其过往项目是否存在逾期交房、质量缺陷等问题。
结语
拆迁协议的本质是行政合同,既非“恩赐”也非“博弈”,而是法律赋予的平等对话权。临汾农民需牢记“三不原则”:不签空白协议、不轻信口头承诺、不放弃法律救济权利。唯有将协议条款精细至“每平方米补偿标准”“违约金计算基数”等细节,方能筑牢权益防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
2020-10-16
2020-10-16
2020-09-27
2020-10-19
2020-10-26
被拆迁人认为补偿标准低于周边市场价,或对“合法建筑”与“违建”的认定存在异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要求补偿“公平、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2025-05-30
随着日照市城市更新步伐加快,房屋拆迁成为民生关注焦点。2025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多个片区启动征收程序,涉及奎山街道、北京路街道等区域。本文从法律视角切入,结合最新政策文
2025-06-24
2025-07-08
安徽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常引发纠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安徽省土地管理条例》,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金额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若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通过行政诉讼维权
2025-05-29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静安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履行与赔偿支付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确保被征收人及时获得赔偿。支付时限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安排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2025-06-09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
地铁线路: 2号线北京站B(东北)口出,1号线C(西南)口出
公交线路: 1路、52路、142路8站北京站口东站下车;20路北京站东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