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是满心欢喜收新房的时刻,却因精装房的严重质量问题陷入维权困境:交房仅1个月,未入住的新房因质量问题前后维修3次,可墙体开裂、墙皮脱落、墙体发霉的核心问题依旧存在,开发商的敷衍维修、质量验收的重重疑问,让业主直呼 “花钱买罪受”。
精装房交付即维权的案例屡见不鲜,可交房即修、多次维修仍无法解决基础质量问题的情况,依旧刷新了认知。很多业主遇到此类问题,要么被开发商以 “正常通病” 敷衍,要么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最终只能自认倒霉。但今天要明确告诉所有业主:精装房墙体开裂、发霉并非小事,多次维修未解决已构成开发商违约,质量验收存疑可直接向监管部门举报,法律会给你最硬的撑腰!

直击案件痛点
合肥市瑶海区东方雅颂小区2025年12月底完成交房,该小区为全精装交付,本应是拎包入住的省心选择,可该业主却从收房开始就陷入了无休止的维修中。
交房时,业主就发现房屋存在墙体开裂、局部墙皮脱落的问题,当即向开发商和物业反馈,对方安排施工人员进行了第一次维修;可维修完毕没过几天,业主验房时发现开裂处再次出现缝隙,且卫生间墙面出现发霉现象,开发商进行了第二次补修;令人气愤的是,第二次维修后,墙体发霉面积扩大,客厅墙面也新增了数道裂缝,第三次维修依旧只是简单补漆、刮腻子,根本未解决根本问题。
截至目前,这套新房仍处于 “修了坏、坏了修” 的循环中,业主连入住的基本条件都无法满足。更让业主无法理解的是,房屋有正规的质量监督验收流程,这样存在明显施工质量问题的精装房,究竟是如何通过验收,达到交付标准的?
而这并非个例,合肥不少精装房小区都存在类似问题:墙体开裂、墙面发霉、装修偷工减料,开发商动辄以 “装修通病”“后期使用就能避免” 敷衍业主,却对自身的施工质量问题避而不谈。但事实是,墙体开裂、发霉并非所谓的 “通病”,而是施工材料、工艺不达标导致的质量缺陷,开发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严惩
1、民事责任:退房、赔偿、修复,业主有权“三选一”
根据《民法典》第617条、第582条:
退房条件: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如主体结构安全、防水失效导致无法使用),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
修复责任:在保修期内(如墙面保修2年),开发商必须免费修复,拒不修复或拖延的,业主可自行维修并索赔费用;
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租房损失、家具损坏赔偿等。
案例参考:2025年,四川某楼盘因卫生间渗漏导致业主家具发霉,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维修费、租房费及家具损失共计12万元。
2、行政责任:罚款、降级、吊销资质,监管重拳出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第69条:
使用不合格材料:开发商使用劣质防水涂料、钢筋的,可处合同价款2%-4%罚款;
未按图施工: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可处50万-100万元罚款;
监管失职:若质监部门未严格验收,业主可向住建部门投诉,要求重新核查并公开验收报告。
案例参考:2025年,合肥某楼盘因偷工减料被罚款80万元,开发商资质被降级。
3、刑事责任:重大安全事故可追刑责
若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如墙体倒塌、火灾),开发商及相关责任人可能涉嫌《刑法》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
业主维权指南
01、固定证据:拍照、录像、检测报告
对裂缝、发霉、渗漏等质量问题拍照/录像,标注时间、位置;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如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出具《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明确问题等级(如“主体结构安全隐患”)。
02、书面催告:限期修复+赔偿
向开发商发送《质量整改通知书》,明确:
要求其在15日内修复并赔偿损失;
逾期不处理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模板参考:
“致XX开发商:本人系东方雅颂小区5栋160*室业主,发现房屋存在墙体开裂、发霉等问题(附检测报告)。根据《民法典》第617条,现要求贵司于2026年2月10日前完成修复,并赔偿租房费、家具损失共计5万元。逾期将依法起诉。”
03、投诉+举报:向监管部门施压
投诉渠道: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电话:0551-12345)、安徽省住建厅官网“投诉举报”专栏;
举报重点:开发商偷工减料、质监部门验收不严,要求公开验收流程和整改记录。
04、起诉+仲裁:法律是最后底线
若协商、投诉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购房合同申请仲裁,主张:
解除合同并退房;
赔偿修复费、租房费、精神损失费;
要求开发商承担诉讼费、律师费。
结语
花钱买房,买的是安心、是舒适,而不是一套 “交房即修、修无止境” 的问题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是房屋交付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业主的 “放心锁”,而一套存在明显施工质量问题的精装房能顺利通过验收,背后的疑问值得监管部门深入核查,给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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