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工作始终是一项备受关注的重要事项。今天,就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昌平区上庄路(土城六号路 - 顺沙路)道路工程建设涉及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情况,具体依据京(昌)地征【2025】8号 - 1文件。
此次征收,工程背景旨在满足昌平区上庄路(土城六号路 - 顺沙路)道路工程建设需要,这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区域发展意义重大。在法律依据方面,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确保征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昌平区马池口镇横桥村,面积为0.4548公顷,项目用地南起土城六号路,北至顺沙路。地类方面,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同,即便地类发生变更,也不影响征地补偿标准,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征收目的有着充分的规划依据,契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 年)》,且项目获得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京发改(审)(2024)375 号】,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情形。
补偿标准清晰明确,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人民币 19 万元/亩,总计 129.58 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 8 : 2.社会保障费用初步测算约 282 万元,最终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安置方式分为农村村民转非农业户口 2 人,含转非劳动力 1 人、超转 1 人。地上附着物如树木等,补偿按照《关于印发昌平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昌政发〔2018〕12 号)执行。
办理补偿登记期限为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 日。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提出意见反馈渠道期限与补偿登记期限相同,反馈对象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区分局,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
其他事项需注意,在市、区两级审查中核减的用地不再公告,且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等及抢种抢栽的农作物不办理补偿登记。
律师建议,对于即将面临征地的村民,一定要对整个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深入了解。
土地征收涉及众多法律法规,熟悉这些法规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在补偿登记环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准备好所需材料,积极办理,确保自身补偿权益无误。面对可能出现的疑问或困惑,应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寻求专业解答。
对于安置过渡也要提前规划。被征地村民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安排,确保转非之后的生活能够平稳过渡。
在整个过程中,若对征地补偿安置有任何异议,切不可冲动行事,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比如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意见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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