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拆迁补偿协议不适用民事诉讼,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
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而选择哪一方式比较恰当,在依据具体的情况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征地拆迁不适用民事诉讼,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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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地区进入已经进入了大规模拆迁时代。那么,大家对拆迁协议需要每一个家庭成员都签字吗是否有所了解?
2020-11-0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部门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可能产生一定风险的,那么怎样规避签订拆迁协议的风险?
2020-11-04
我们知道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一般都是会签订相关的协议的,经过双方协商之后才决定补偿方式。那么对于已经签字的拆迁协议可以反悔吗?
2020-11-04
我们知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土地被拆迁的话是可以获取一定的补偿款的,但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那么,村委会有权利签拆迁协议吗?
2020-11-10
对房屋进行拆迁时,要注意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对补偿问题进行约定,那么房屋拆迁时,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有没有效的?
2020-10-28
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因为某些事项进行签订协议,比如房屋拆迁的时候一般有补偿款,这样的话首先要签订协议,但是口头约定的拆迁协议有效吗?
2020-11-0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要签订拆迁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等内容,那么拆迁合同订立后怎样处理?
2020-10-2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部门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对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问题进行约定,房屋要先补偿后拆迁,那么签了拆迁协议后什么时候给钱?
2020-11-04
虽然土地拆迁协议在一些地区仍在使用,但我们应该注意其中一些注意事项。那么,大家对拆迁协议的陷阱有哪些是否有所了解?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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