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已经在城里买房,并且大多数户口也已经迁去了城市,但是其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和自建房还在农村。那么,农村宅基地继承需要什么手续?不能被继承的情况有哪些?附新规!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1、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分别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两个证件分别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房产继承所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等资料。
二、农村宅基地不能被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1、老人属于独立户口
独立户口的老人,也就是没有子女的五保户去世后,其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2、权属不清晰
有些人的宅基地是没有经过审批就建房子的,或者超过审批面积私自扩建的,亦或者是擅自改变其用途,都是不能继承的。
3、闲置两年以上
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宅基地如果超过2年不使用,将被村集体收回,没有办法再继承。
4、一户多宅
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因此,如果有发现一户多宅的情况,是不可以继承的;此外,有很多父母和子女是各自申请了宅基地,分开建房子的,这种情况也是不能继承的。
三、农村宅基地继承新规
近日,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复还指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可以知道,城镇户口的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也就是说,宅基地上必须要有房屋,如果是空宅基地,那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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