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能不签协议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可以不签订补偿协议,但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有一个公式可以计算,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其实,公式里头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所以,有时候即使你的房屋被拆,然后路已经在修了,但是你的补偿款可能还没到。不过,这不是没有了,而是还没确定好。
还有一个房屋重置成新均价,这个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而户均安置面积,就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也是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最后,要是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比如说实际给少了的话。在这种时候,也别太着急,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护权利:
1、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了会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
2、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如果遇到拆迁不合理的情况是可以不签订协议的,如果有纠纷的话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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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面临征地拆迁,对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问题,恐怕莫过于能补偿多少,以及合理安置的问题。通常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都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那么,拆迁协议不是户主签字,是户
2020-10-28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地区进入已经进入了大规模拆迁时代。那么,大家对拆迁协议需要每一个家庭成员都签字吗是否有所了解?
2020-11-0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部门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可能产生一定风险的,那么怎样规避签订拆迁协议的风险?
2020-11-04
我们知道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一般都是会签订相关的协议的,经过双方协商之后才决定补偿方式。那么对于已经签字的拆迁协议可以反悔吗?
2020-11-04
我们知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土地被拆迁的话是可以获取一定的补偿款的,但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那么,村委会有权利签拆迁协议吗?
2020-11-10
对房屋进行拆迁时,要注意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对补偿问题进行约定,那么房屋拆迁时,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有没有效的?
2020-10-28
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因为某些事项进行签订协议,比如房屋拆迁的时候一般有补偿款,这样的话首先要签订协议,但是口头约定的拆迁协议有效吗?
2020-11-0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要签订拆迁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等内容,那么拆迁合同订立后怎样处理?
2020-10-2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部门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对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问题进行约定,房屋要先补偿后拆迁,那么签了拆迁协议后什么时候给钱?
2020-11-04
虽然土地拆迁协议在一些地区仍在使用,但我们应该注意其中一些注意事项。那么,大家对拆迁协议的陷阱有哪些是否有所了解?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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