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执行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二、养殖场拆除有补偿标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所以,养殖场被征收依照以下规定进行补偿:
第一,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第二,养殖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殖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计算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有合法的养殖手续和营业执照,根据实际产值情况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四,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评估后折旧的补偿,养殖场剩余物料搬迁时产生的搬迁费等都可以获得补偿。第五,禽畜出清补偿,这一项补偿一般是按照存栏禽畜的大小和种类进行补偿。
为了改善城乡环境,国家出台禁养区相关政策,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同时要求已建成的养殖场依法关闭。禁养区政策实施后,很多养殖场面临拆迁,合法有证的养殖场都应当有偿拆迁,对于一些手续不全的养殖场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违法建设的养殖场严格意义上是不予补偿的。
三、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的程序
如果政府经过合法的通知程序下达了拆除养殖场的决定场主就要按照规定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就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程序,其流程如下: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2025年6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行政赔偿案作出终审判决:某区政府因违法强拆企业厂房,需赔偿450万元。这一案例折射出暴力拆迁中财产损失索赔的法治路径。本文结合最新案例
2025-08-01
2025-08-01
2023年,长春市九台区王广发五栋平房被区政府以“危房”名义强制拆除,法院最终认定程序违法并撤销强拆决定。此案暴露村委违法拆迁的典型问题。本文结合长春案例与最
2025-08-01
2025年8月,海南省东方市某镇政府对村民高某在基本农田上私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引发社会关注。尽管法院最终认定涉案房屋为违法建筑,但因镇政府在强拆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仍被
2025-09-22
2025年7月,江苏某市发生一起典型强拆诉讼案:被拆迁人王某因对补偿标准不满拒绝搬迁,拆迁方在未申请法院执行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其房屋。王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定强拆行为超越职
2025-09-22
2025年,全国高速公路建设里程突破18万公里,随之而来的是大量房屋拆迁纠纷。贵州某村民因拒绝签署不合理补偿协议,房屋被以“立即代履行”名义强制拆除,导致全家流离失
2025-09-15
湛江东海岛朱惠来因拒绝签署中科炼化项目拆迁补偿协议,其两处房屋被强制拆除。朱惠来在反抗过程中致一警察死亡、一官员重伤,最终被三度判处死刑,经律师介入后改判死缓
2025-06-19
2025-08-07
2025年8月,海南省东方市一起违建房强拆案引发关注:村民高某在基本农田上私建房屋,镇政府多次责令整改未果后实施强拆,高某起诉索赔2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定,涉案房屋属违法建筑,且
2025-09-22
2025年6月,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原告张鹏与被告四平市幸福之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争议,折射出四平市违法拆迁中补偿问题的
2025-08-01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
地铁线路: 2号线北京站B(东北)口出,1号线C(西南)口出
公交线路: 1路、52路、142路8站北京站口东站下车;20路北京站东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