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
法院为何判政府强拆违法?三大关键点让百姓维权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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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责令改正通知书背后,是6575平方米厂房被强拆的轰然倒塌,而法律程序的红线早已被跨越。

2023年12月的一个冬日,浙江某养鸽厂主站在自己曾经的厂房前,眼前只剩一片废墟。他的鸽厂拥有各种合法证照,但当地街道办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没有履行任何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将整个鸽场夷为平地。

面对这一幕,他选择起诉。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违法——主体超越职权、依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这样的判决并非个例,近年来,全国多地频现“确认强拆违法”的司法判例,而其中隐藏着普通百姓维权成功的法律密码。

法院为何判政府强拆违法?三大关键点让百姓维权有据!

律师分析:

一、主体错位:谁有权拆你的房子?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法律早已划清权力边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街道办、村委会等组织根本不具备强拆主体资格。

四川一起案件中,某街道办事处与村民林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如逾期未拆除,甲方不予奖励,并有权处理乙方房屋”。补偿安置到位后,因林某未主动拆除,街道办事处直接组织强拆。法院判决明确指出:街道办通过协议自设行政强制权并实施强拆,超越法定职权。

更常见的是“指挥部”“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实施强拆。江苏射阳一案中,县创建卫生县城指挥部组织强拆了顾某某的房屋。法院裁定:这类机构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应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但当法院告知原告其起诉的被告不适格而原告拒绝变更时,只能无奈驳回起诉。

最高法院在武汉一起案件裁判要旨中阐明:在被拆除房屋位于市、县级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内时,除非政府能举证证明房屋系其他主体违法强拆,否则法院可直接推定强拆行为系市、县级政府或其委托主体实施。

二、程序崩坏:一纸通知就拆房的荒谬

程序正义是行政行为的生命线。《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至四十四条为强制执行设置了严格程序:催告→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然而现实中,这些程序常常被“省略”。

宣城市一起典型案例中,城管局仅凭一纸《责令改正通知书》就直接强拆了伟伟毛巾厂的钢构雨棚及围墙。法院在二审判决中明确指出:仅凭责令改正通知书即实施强拆违法。城管部门必须依法履行事先催告、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意见、制作强制执行决定并公告等法定程序。

辽宁新民市一下岗职工的遭遇更令人揪心。2007年5月,当地政府以“没有合法审批手续,属违章建筑”为由,强拆了陈忠江80平方米的门市房。然而法院查明:在强拆前,这间房子既未经有关部门先行确认“违建”,也未由政府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这种“先斩后奏”式的强拆被法院确认违法。

程序违法的背后常伴随着暴力执法阴影。江苏射阳的顾某某控诉:“2016年11月4日上午9时许,我的房子被住建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强制拆除,强拆过程中,工作人员恶意殴打我儿子。”此类事件不仅违反行政程序,更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三、证据缺失:被随意扣上的“违建”帽子

在征收过程中,房屋被定性为“违法建筑”已成为常见的强拆理由。然而法律对违法建筑的认定有着严格标准和程序要求,不是征收部门可以随意认定的。

四川绵阳村民谢立阳的210平方米房屋因2008年地震灾后重建时的行政管理因素,仅以90平方米进行了确权登记。2021年征收时,相关部门直接将其房屋超出登记面积的部分认定为“违建”并强制拆除。法院判决指出:在强拆前没有任何行政机关作出违法建筑认定,该行为违反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原则。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规定,对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即使是城管部门,依据《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等规定,虽可代行规划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但并未赋予其对违法建筑的认定权。

天津一起案件中,法院直指核心:“被告在催告前后没有履行其他拆除程序,即对原告的厂房进行了拆除。”当行政机关无法证明其强拆行为履行了法定程序,法院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强拆违法。

维权指南:

面对违法强拆,法律为百姓提供了维权路径。首先要明确的是起诉期限问题。根据司法解释,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宣城案件中,毛巾厂虽超过通常复议期限,但因城管局未告知诉权,法院认定其起诉未超期。

在被告选择上,需注意:如果是政府成立的指挥部、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实施的强拆,应以组建该机构的政府机关为被告。同时,根据最高法院判例,在已发布征地公告的征收范围内房屋被强拆时,可直接推定市、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

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强拆现场的照片、视频,房屋的权属证明,与征收部门往来的文件等都应尽可能保存。浙江鸽厂案中,原告正是通过营业执照、现场拆除照片等证据赢得了胜诉。

强拆行为是否合法,关键看三点:主体是否适格,程序是否正当,证据是否充分。当街道办越权拆房、当城管仅凭一纸通知就动工、当“违建”认定沦为强拆工具,法律终将作出公正判决。

律师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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